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拒绝校园霸凌,守护少年的你——三水区实验中学举行法治副校长普法进校园活动
发文:三水实中   发布时间:2024-04-02   访问量:311

拒绝校园霸凌

守护少年的你

三水区实验中学举行

法治副校长普法进校园活动

  

为党育人,守法为先;为国育才,知法懂法。为了让同学们近距离与司法检察机关互动,进一步深化同学们知法懂法守法观念,巩固学校育人成果,2024年4月1日,我校举办了三水区实验中学法治副校长普法进校园活动。我校法治副校长、区检察院朱明超副检察长、我校党总支罗冠南书记、梁思聪专职副书记、区检察院相关工作人员以及我校德育处、高一高二的部分师生参与了本次活动。我校德育处吴苑雯副主任主持本次普法教育活动。

德育处吴苑雯副主任主持普法教育活动

第一部分

活动的第一部分是讲授题为《拒绝校园霸凌,“检察蓝”守护少年的你》普法宣讲课,该普法课由三水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工作人员、三水区扫黄打非宣讲团成员郭晓怡同志主讲。讲座主要围绕“校园霸凌的相关报道、校园霸凌的表现、校园霸凌的法律代价、校园霸凌的应对”四个方面展开。


主讲人三水区扫黄打非宣讲团成员郭晓怡同志


郭老师通过“说一说你认为什么才是校园霸凌”这一热身活动与同学们互动,带动现场气氛,拉近与学生的距离。在讲座中,郭老师介绍校园霸凌问题的相关数据和相关的新闻报道,吸引同学们的注意力,引发同学们的思考。

 

郭老师介绍了校园霸凌的含义和表现。校园霸凌,是指发生在校园内外、学生之间,一方(个体或群体)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、语言以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、侮辱,造成另一方(个体或群体)身体伤害、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等的事件,实际上是一种违反法律的行为。同时还与同学们普及了刑事责任年龄、行政责任年龄,以及法律中对校园霸凌违反犯罪的相关刑罚。同学们不禁感叹,原来这些都是触犯法律的,年龄并不是违法犯罪的保护伞!

那么如何预防校园欺凌呢?郭老师提出如下建议:与同学友好相处;如遭遇校园欺凌要告知老师、家长,千万不要保持沉默或者设法隐瞒;提高身体素质,学习一些防身的本领。郭老师还呼吁同学们,如看到别人被欺凌,不做冷漠的旁观者,及时制止、适时报告。这不仅是在帮助受到欺负的同学,也是在帮助每一个可能受到伤害的同学。

   

   


郭老师精彩而又深入浅出的普法讲座,让在场的老师和同学们都获益匪浅。


第二部分

活动的第二部分,是赠阅法律书籍。我校法治副校长、区检察院朱明超副检察长代表区检察院对我校进行普法书籍赠阅,我校党总支罗冠南书记代表学校接受书籍。会后同学们还积极与区检察院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交流。



法治,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追求;青年,是中国未来社会的栋梁。普法教育,需要走进校园;遵纪守法,才能人人尽责。只有每一位青年学子都懂法、守法,社会的明天才能更有法度,更有和谐与自由。吴主任叮嘱同学们,要学以致用,做一位懂法、守法、维护法律的好公民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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撰稿:蔡宗璎

审稿:吴苑雯

摄影:谢燕珊

美编:钱丹茹

审核:李茂员







佛山市三水区实验中学 学校地址: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同福北路10号